华灯辞旧岁 玉兔迎新春!“2023欢乐春节”在瑞典开启******
中新网1月17日电 1月14日,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张灯结彩、宾客盈门,“2023欢乐春节”活动于此拉开帷幕。中国驻瑞大使崔爱民和夫人李丽红,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妮娜·芭拉比娜(Nina Balabina),瑞文化艺术界、教育界人士以及在瑞华侨华人约150人出席活动。
舞狮伴着喜庆的锣鼓在文化中心大门外欢迎来宾,“2023欢乐春节”活动在《欢喜迎新春 亮丽内蒙古》短片中拉开帷幕。崔爱民在致辞中指出,今年是“欢乐春节”连续20年在瑞典举办。20年来,中瑞两国人民在这里相遇相知,两国文化在这里互鉴互赏,充分体现了中瑞文化都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崔爱民介绍,中国春节文化的本质是“天人合一”,体现了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所以,在国际交往上,中国主张世界各国应尊重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妮娜·芭拉比娜表示音乐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它直击心灵,没有国界。多年来,莉拉音乐学院与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有着传统友谊。她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再次带领学生访问中国,与中国艺术家和艺术教育界人士开展广泛交流。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驻瑞典使馆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在致辞中说,今天与各位嘉宾共庆第20届“欢乐春节”,是一件逢十成双的喜事,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吉祥如意。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成立于2016年,在过去的4年中已举办了近200场线上线下文化活动。中瑞两国文化在这里交流互鉴、美美与共。感谢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多年来对文化中心的大力支持。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随后崔爱民向莉拉音乐学院赠送了来自潍坊的串式老虎风筝。妮娜·芭拉比娜表示将把它陈列在学校博物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这件来自中国的艺术品。
一场融合中瑞文化元素、中西合璧的精彩文艺演出将活动推向高潮。中瑞两国艺术家的歌声或高亢嘹亮,或悠扬婉转,唱响了对春天的期盼;东西方乐器交响共鸣,饱含着对新年的美好祝福。现场嘉宾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中,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文艺演出后,意犹未尽的嘉宾继续观赏了《欢乐春节在内蒙》图片展。一幅幅精美的图片将人们带到地域辽阔、民风豪爽的内蒙古。这里的林海雪原让同为雪国的瑞典来宾感到亲切,而沙漠雪景、游牧渔猎、奶酒烧麦又让他们感到新奇,激发了他们极大的兴趣。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开幕式上,中国文化中心为嘉宾们准备了甘甜酥脆、满口留香的中式点心,为到场的贵宾和小朋友们赠送了欢春吉祥物小兔子,让来宾们带走了欢春T恤衫,令整场活动喜气洋洋,欢声笑语不断。
继开幕式之后,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将在中心各媒体平台继续推出《传承经典·新疆非遗》《中国味道 宁夏之旅》《安逸四川过大年》系列短视频、《秦时明月汉时关》丝绸之路图片展、《舞动丝路·陇上风华》云展播等精彩内容。“2023欢乐春节”活动将持续到二月五日元宵节。(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